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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解析:刑事案件中,当事人自行辩护为什么达不到好的效果?

  不少一些当事人认为,在刑事案件中,如果当事人自己懂一些法律,口才也好的话,完全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就根本不用请律师,其实这是一种糊涂的认识。很多当事人因为这种认知,导致了案件达不到好的辩护效果,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。那么,为什么会有这种结果的出现呢?

  张家界律师认为,当事人自己辩护达不到好的效果,主要是因为以下几点原因决定的:

  1、当事人自己未必了解案件的整个事实。

  大部分情况下当事人是案件的亲身经历人,但经验告诉我们,当事人都未必了解案件的整个事实及经过。

  2、当事人法律知识的局限,使其对案件事实及事实的性质、案件事实的法律意义难有正确及准确的把握。

  3、刑事案件中大部分当事人被剥夺或被限制了人身自由,无法收集证据。

  我们都知道,证据在打官司中的重要性,可因为这些当事人失去了人身自由,他们难以收集证据。

  4、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影响当事人为自己辩护。

  当事人身在事中,诉讼和其自身有直接关系,经常产生"前怕狼,后怕虎"的矛盾心理,从而难以充分行使自己的辩护权

  由于上述原因,当事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,无法充分有效的为自己进行自我辩护。而委托律师辩护,辩护律师则能克服这些局限,使当事人能真正享受到法律赋予的辩护权,受到公正的对待,所以说,一旦遇到刑事案件,一定要及时委托律师进行辩护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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