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案件中,认罪不认罚,会有什么后果?
刑事案件中 “认罪不认罚”,指承认犯罪事实却不接受量刑建议、拒绝退赃退赔 / 赔偿或不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,核心后果是无法享受认罪认罚从宽的实体与程序红利,同时影响司法评价与执行。
一、实体量刑:从宽幅度大幅缩减,悔罪评价趋严
认罪不认罚的核心损失是无法获得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 10%—30% 的基准刑减让,仅能以 “坦白” 获得有限从轻,刑期大概率高于认罚情形。法院会认为你缺乏接受处罚的诚意,对退赃退赔、赔偿谅解等酌定从轻情节考量趋严,缓刑、管制等非监禁刑的适用门槛会显著提高。但法院不会因不认罚加重刑罚,仍以事实证据与法律为准,只是排除 “认罚从宽” 这一关键从宽情节。若已签具结书后反悔不认罚,具结书自动失效,检察院将按普通案件起诉,之前的从宽承诺全部清零。
二、程序流程:失去简化提速,审理周期延长
不认罚会导致案件无法适用速裁程序(10—15 日审结)、简易程序,转为普通程序后审理周期从数月延至半年以上,羁押期限可能相应延长。同时,认罪认罚是变更羁押措施(如取保)的重要依据,不认罚会降低此类申请成功率,更易维持逮捕状态。若庭审中反悔,法院将重新全面审理,程序优惠彻底失效,诉讼成本与时间成本显著增加。
三、执行与社会效果:履行与改造难度上升
不认罚常伴随拒绝缴纳罚金、退赃退赔,判决生效后法院可强制执行(冻结账户、查封财产、限制高消费),且会影响减刑、假释的适用。执行中你的悔罪态度会被重点评估,不认罚可能被认定为改造意愿不足,影响社区矫正或监狱内的考核与减刑幅度。此外,不认罚易激化与被害人的矛盾,难以达成和解或取得谅解,进一步压缩从宽空间,甚至引发后续民事赔偿纠纷。
四、实务应对要点
对量刑建议有异议时,可由律师申请检察院调整,避免直接 “不认罚”;无力退赃退赔可沟通分期履行方案,争取被害人谅解;庭审中应清晰陈述不认罚的具体理由(如证据不足、数额计算错误),避免被认定为 “对抗司法”。
总结:认罪不认罚不影响定罪,但会丧失认罪认罚从宽红利,程序更复杂、量刑更重、执行更被动,建议在律师指导下平衡认罪与认罚边界,通过合法途径争取最优结果。

